原标题:桑塔格:写作即是寻找你自己的内心自由|文学自由谈 作为阅读的写作
文/桑塔格
读小说对我来说是一种正常活动,写小说反而变得很古怪——至少在我提醒自己两者是多么牢固地联系在一起之前,我是这么觉得的。
首先是因为,写作即是以一种特别的强度和专注来训练阅读。你写作,是为了阅读你写下的东西,看它好不好。而由于它总是不如意,就得重写——一次,两次,很多次,直到它变成你可以忍受、重读的东西。
你是自己最先也许还是最严厉的读者。“写作即是坐下来判断自己,”易卜生在他一本著作的扉页上如此说。很难想像毋须重读的写作。
但是,你毫不犹豫写下的东西,就总是不行的吗?也不尽然:有时比“行”还要好些。这只表明,至少就我而言,更细心地看,或读出声来——即是说,另一种阅读——它可能还会更好。
我不是说,小说家必须搜肠刮肚、汗流浃背才能写出好东西。“毋须努力的写作,总的来说就像没有乐趣的阅读,”约翰逊博士如是说。
不过,这句箴言远离当代品味,就像其作者远离我们。事实上,很多毋须努力就写出来的东西,给了人很大的乐趣。
不,问题不是读者的判断——读者可能更喜欢作者较即兴、较不精雕细琢的东西——而是作家的情绪,作家都是不满足的专家。你思忖,如果我第一个回合就可以切入正题,而毋须太多挣扎,那不是更好吗?
尽管如此,尽管重写——以及重读——听起来像一种努力,但它实际上是写作最有乐趣的部分。有时是惟一有乐趣的部分。如果你头脑里带来“文学”的概念,动手写作会是令人畏惧的,是怪吓人的。这就像跳进结冰的湖里。接着,游到温暖的部分,这时你已经有事情可做、可改善、可编辑。
让我们假设它一团糟,但你有机会整理它。你试图弄得清晰些,或深刻些,或雄辩些,或怪异些。你试图忠实于一个世界。你希望这本书更有空间、更有权威。你希望用力把自己从自己身上拉起来。你希望把书从你那倔强的头脑里拉出来。
一如雕像隐藏在大理石块里,小说也隐藏在你脑中。你试图解放它。你试图使纸上这可怜东西更接近于你觉得一本书应有的样子——也即你突然兴高采烈时知道它可以成为的样子。
你一遍又一遍地读那些句子。这就是我正在写的书吗?这就是一切吗?
或让我们假设它进展顺利,因为有时它确实很顺利(否则,你会疯掉)。这就是你要的,即使你是最慢的抄写员和最糟糕的按指法打字员,也可以弄出一大串文字,而你希望继续下去。
接着,你重读。也许你不敢满意,但是同时,你喜欢自己写下的东西。你在纸上的东西里找到乐趣——一位读者的乐趣。
最后,写作是你给予自己的一系列许可,让自己以某些方式表达。发明。跳跃。飞行。跌落。寻找具有你自己特色的叙述和坚持;即是说,寻找你自己的内心自由。既严格,又不对自己太苛刻。
不太经常停下来重读。当你“敢”觉得进展顺利(或不太差)时,让自己能继续划船就行了。不要等待灵感来推你。
当然,失明的作家永不能重读他们口授的东西。也许,对诗人而言,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因为诗人写的东西,大部分都是在脑中形成的,然后才化为纸上的文字。(诗人要比散文作家更依赖耳朵。)不能看,并不意味着不作修改。
难道我们不应该想像弥尔顿的女儿在每天完成《失乐园》的听写之后,把写下的一切重述给父亲听,然后记下他的改动?
但是,散文作家——他们在文字的伐木场工作——不能把一切都贮存于脑中。他们需要看他们写下的东西。哪怕是最不计较、最多产的作家也会感到这点。(因此,萨特失明时,宣布他的写作生涯结束了。)
想像肥胖、虚弱的亨利·詹姆斯在兰姆大宅一个房间里来回踱步,向一个秘书大声口述《金碗》。且不说我们很难想像詹姆斯的晚期散文如何全部通过口授,更别说那部大约在1900年出厂的雷明顿打字机的噪音,难道我们不应假设詹姆斯重读打字稿并作大量改动吗?
当我两年前再次成为癌症病人,必须中止已接近完成的《在美国》的写作时,洛杉矶一位朋友知道我为可能永远无法完成它而绝望和担忧,便表示愿意来纽约陪我,让我口授这部小说的剩余部分,由他做记录。
确实,前面八章已写好了(即是说,重写和重读很多次了),我已开始写倒数第二章,这最后两章的弧光已清晰出现在视野里。然而,我不得不拒绝他感人、慷慨的提议。
不仅因为我很可能是被猛烈的化疗和吗啡搞得昏头昏脑,记不起我计划要写的是什么。关键还是,我必须可以看到我写的东西,而不仅仅是听到它。我必须可以重读。
在你成为作家很久之后,阅读别人写的东西——以及重读过去喜爱的书——构成了一种无法抗拒的分心,使你不能集中精神写作。分心。安慰。折磨。没错,还有灵感。
并非所有作家都承认这点。我记得,有一次跟V·S·奈保尔谈到我喜爱的一部十九世纪英国小说,我想当然地以为,他也会像我一样欣赏它,就像我所认识的每个喜欢文学的人那样。
但是不,他没读过这部小说,并且,当他看到我脸上吃惊的阴影,便严肃地补充一句:“苏珊,我是一个作家,而不是一个读者。”
很多已不再年轻的作家,以不同的理由宣称他们读得很少,甚至觉得阅读与写作在某种程度上是不能兼容的。也许,对某些作家来说是如此。
如果理由是对受影响感到焦虑,那么就我而言,这似乎是一种无关紧要、微不足道的担忧。
如果理由是没时间——一天之中只有那么多时间,而用于阅读的时间,显然是从你可用于写作的时间中得来的——那么这就是一种我不打算追求的苦行主义。
在书中失去自己,这个老话不是一种悠闲的幻想,而是一种会上瘾的、具体的现实。弗吉尼亚·伍尔夫在一封信中说了一句名言:“有时我想,天堂就是持续不断、毫无倦意的阅读。”
确实,天堂般的感觉——再次用伍尔夫的话说——“存在于那种完全消除自我的阅读状态中。”
很不幸,我们不会真的丧失自我,就像我们不能踩自己的脚。但是那种脱离躯壳的销魂——阅读,却很像昏睡状态,足以使我们感到没有自我。
就像阅读、销魂的阅读一样,写小说——进入其他自我的角色——也给人一种失去自己的感觉。
如今,大多数人似乎认为,写作只是一种自我关注的形式。又称为:自我表达。由于我们已不再被认为具备真正无私的感情的能力,因此我们被认为不具备写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能力。
但事实并非如此。威廉·特雷弗谈到大胆的非自传式想像力。为什么你不能像为了表达自己而写那样,为了逃避自己而写?写别人远比写自己有趣。
不用说,我总是把自己借一点给我所有的人物。在《在美国》中,当我那些来自波兰的移民于1876年抵达加州南部(他们刚来到阿纳海姆村外),漫步走进沙漠,恍若置身于可怕的、不断变形的空虚,我便回忆起二十世纪四十年代,我还是小孩的时候走进亚利桑那州南部的沙漠——就在当时还是小镇的图克森外。
在那一章的初稿中,加州南部沙漠有树形仙人掌。第三稿时,我不大情愿地删掉树形仙人掌。(很遗憾,在1876年,科罗拉多河以西并没有任何树形仙人掌。)
我所写,都是有别于我的。因为,我所写的东西,都比我更高明。我那些书,都了解我曾经知道的——断断续续地,间歇性地。而在纸上写出最好的文字,似乎一点也不会容易一些,尽管写作已有这么多年了。事实上是更困难。
阅读与写作的巨大差别就在这里。阅读是一种素质,一种技能,实践愈多,你必然会变得愈专业。而你作为一个作家所积累的东西,则大部分是不明朗和焦虑。
作家这些不称职的感觉——至少就我这位作家而言——是基于这么一个信念,也即文学是重要的。“重要”显然是一个太苍白的词。还有一个信念,也即有些书是必要的。
就是说,当你读它们的时候,你知道你还会重读。也许不止重读一次。还有比这样一种意识更伟大的特权吗,也即意识到自己被文学扩展、充满、指引?
智慧之书、精神嬉戏的榜样、同情的扩张器、一个真实世界(而不只是一个头脑里的喧嚣)的忠实记录员、历史的仆人、矛盾而执拗的情感的拥戴者——一部被认为是必要的小说,可以是,应该是包含上述大部分内容。 选自《重点所在》,桑塔格著,黄灿然译 花猫写作网拥有一帮喜欢读书、喜欢写作、喜欢分享传播正能量的朋友每天与你一起学习成长,在这里你不仅仅是收获知识。转载请联系花猫说(id:hmshuyouquan)进行授权转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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